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者:新媒体与文法学院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8-05-09动态浏览次数:328

一、岗位名称与人数

1、岗位名称:综合窗口服务与受理

2、人数:40

二、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窗口来访人员接待、咨询引导、申请材料的接件受理;

2、根据业务标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核对和处理;

3、负责申报材料报批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推进工作;

4、负责窗口接件材料和办事结果等的数据信息登记、流转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与任职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630日及以前)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3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专或本科学历(含2018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5、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有较快的计算机录入水平;

6、工作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7、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581000513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210像素内、宽度75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五、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暂定于2018520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851710:0051816: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可于201852410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4、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5、 面试由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及录用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考察及录用事宜由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其他事项

1、岗位薪酬:参照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薪酬。

2用工性质:派遣制,由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3、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4、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任职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综合窗口岗位的任职条件,如对任职条件等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公布的咨询电话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任职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工作地点: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工作班制:常日班制(做五休二)。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公告》中的任职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可联系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8821066

考务咨询电话:6882109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26

监督电话:688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