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做好2018年征兵工作的通知》、《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要求,围绕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警备区的决策部署,以确保完成征集任务、提高兵员质量,提升大学生入伍比例为核心,落实“五率”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依法征兵机制,扎实做好征兵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征兵工作的创新发展,我校制定今夏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2018年夏季征兵服役类型为2年制义务兵。服役范围绝大多数在东部战区辖区,少数分配到中部战区或南部战区辖区。具体服役兵种、服役地点,待体检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后,根据身体情况与警备区征集计划,定兵后由上海市征兵办公室、浦东新区征兵办公室两级部门统一安排。
一、时间节点:
男、女兵即日起开始征集,院系内备案后到学校武装部现场登记报名,
男、女兵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
6月初开始体检。
6月中旬至7月中旬政治考核,8月审兵、定兵、发放军装、看兵等
9月中旬欢送、起运新兵,办理休学、学费补偿申请、优待金申请等手续。
报名学生按照学校武装部统一讲解后,在全国征兵网上注册、登记、报名,不需要前期个人上网报名。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年级:2015级、2016级、2017级、新录取的2018级自主招生、三校生、普通高考考入学生都可自愿应征报名。(优先录取2015级学生)
户籍:无限制。(学籍在学校学生,都必须在学校武装部应征参军)
年龄:
男兵: 18到23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女兵: 15级、16级、17级学生年龄18到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18级学生年龄17到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辅助检查
(一)、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
征兵体检腹部超声
下列情况不合格
1、恶性征象;
2、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
3、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4、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
5、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
6、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
7、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
其它问题
(一)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二)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三)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四)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三、征兵任务:
根据各院系在籍男生适龄人数,男兵任务分配详细如下(女兵不安排指标):
院系 | 任务数 | 备注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7 |
望各院系老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特别是2015级应届毕业生,根据当前就业形势,把参军政策讲清楚,积极宣传到位,帮助学生们算好经济账,时间账,前途账,协助学生做好人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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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 5 | |
日语系 | 4 | |
韩语系 | 1 | |
文法系 | 4 | |
商学院 | 9 | |
创意设计学院 | 5 |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10 | |
合计 | 45 |
四、征兵步骤:
1、即日起至6月5日,各院系积极宣传发动,在院系内部做好部分思想工作。
2、院系内的报名对象务必到学校武装部现场登记数据库信息、按照学校武装部要求准确填写全国征兵网信息及其它表格信息。
3、体检、政审等后续工作开展按照学校武装部通知开展。
五、优待政策:
详细见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
政策法规:
★学生入伍之前一学期修学的课程可以全部覆盖,成绩以 75 分记载。退役后转专业学生的其他成绩,按照学校现有成绩登记办法记载。学生其他不合格成绩待毕业前清考后,按实际考试成绩记载。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相关或相近其他专业学习。复学至大三年级学生不予转专业。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相转。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我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对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在校学生退役士兵,可以免试专升本、本升研。
★专升本退役士兵2年以内实行单独报名、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在上海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中,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对报考警察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周岁。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官”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优先招录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上海户籍;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其服义务兵役时间视同持有居住证时间。
经济补助: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以2015年义务兵为例,两年优待金为:88281元。
★2012年起上海市退役义务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5万元。
★义务兵退役后,浦东新区民政局另帮助义务兵缴纳2年的社会保险金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加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以2015年义务兵为例,小计约4万元。
★2014年9月1日起,上海市教委对高等院校就读正常缴纳学费的义务兵,每学年给予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补偿或退役后学费资助。
★2010年起,国防部在义务兵退役时为义务兵发放一次性资助9000元。
★服役部队在义务兵退役时发放退役金补助,以2015年义务兵为例,部队退役金补助约为2.3万元。
★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放生活津贴,以2015年义务兵陆军为例:服役第一年为850元每月,服役第二年为950元。
六、监督与奖惩: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警备区、上海市征兵办公室等13部门颁发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沪府征【2014】12号文在强化依法征兵的同时,还明确规定:高校征兵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每年高校党管武装工作考核及各级领导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单位及单位领导,一票否决,不得评为 “市级文明单位”、 “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党管武装好书记”。